【生存美學】

好好活,也好好走
安寧療護的身體、心態與社會

文/許禮安醫師(高雄市張啓華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)

圖/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提供

人命在呼吸之間而嗎啡可止喘

人一旦上了年紀,例如已過花甲之年的我,走長路(雖然不算遠)、爬低山(不必登高山)、上樓梯不過走三、四層樓,就會氣喘吁吁。我開玩笑說:「會喘的都還算好,假如不會喘,不就死翹翹了!」佛法說:「人命在呼吸之間」,一息尚存,猶可苟延殘喘;萬一來到上氣不接下氣,轉身或轉眼即是來世!
 
一般人(包括醫護人員)都誤以為嗎啡只是止痛藥,其實嗎啡有最強的四大作用:「止痛、止喘、止咳、止瀉」。因此施打嗎啡針劑有時並非「止痛針」,而是「止喘針」。安寧療護教科書指出:「最有效的止喘藥物是吸入嗎啡」,建議用針劑形式,因為口服藥會加入其他成分,如澱粉,而影響療效。若不敢給予嗎啡吸入,亦可「全身性給予嗎啡」(如口服、皮下或靜脈注射),這是公認緩解末期呼吸困難(止喘)非常有效且證據等級最高的方法。但是,一般醫護人員往往把嗎啡當成毒品,或誤以為嗎啡只能止痛,因而並不會用來止喘。
 
嗎啡也是最強的止咳藥,但是醫師通常不會開立嗎啡來止咳。強效止咳藥或咳嗽糖漿,如果含有「可待因(codeine)」成分,就會列入管制藥品。在相同劑量之下,嗎啡的止咳效果是可待因的十倍。此外,嗎啡還是最強的止瀉藥,當然我們不會用嗎啡來止瀉,因此嗎啡最大的副作用就是便秘。有經驗的醫師一旦使用嗎啡,就必須加開軟便藥或瀉劑來預防便秘。
 
末期病人和家屬通常會擔心:會不會像這樣越來越喘,最後一直喘到死?其實人體自有「內建保護裝置」:當人體喘到嚴重缺氧時,就會造成「缺氧性腦病變」,使腦部失去功能,此時病人也就不再感覺到「喘」。剩下的問題,只是家屬看著親人似乎在受苦,而投射出來的心理痛苦罷了。
 
恩師余德慧教授推薦的《好走》(心靈工坊出版)一書中,有個基本概念:「死亡是安全的!」畢竟,死亡本來是大自然的基本設計,如果還把死亡弄得極端痛苦,未免就太遜了!「全人(身、心、靈)」所有的痛與苦,一旦到達極致與終點,就是直接「當機」與「斷訊」。我常說:「只要能為受苦找到意義,所受的苦就值得忍受。」

切記:安寧療護是病人本位

台灣醫護界總是標榜「以病人為中心」的照護模式,實際上卻只有「安寧療護」才是真正尊重末期病人的「自主權與個別差異」。可惜的是:為何要等到病人已經末期,才要來尊重他?我現在活得好好的,就很希望有人可以尊重我的自主權,不要強制要我遵守規定,而且願意欣賞我的與眾不同和特立獨行!
 
我開玩笑說:「如果有長官願意重用我,我一定會效法諸葛亮。」請別誤會,我不是要像他一樣聰明,而是效法他說的八個字:「鞠躬盡瘁,死而後已!」幸好到現在都沒有出現這樣的長官,我才不用像孔明一樣做到「過勞死」。醫療體系所有管理規定與「常規(routine)」,大多建立在「醫護本位主義」。若真心要做到「以病人為中心」的照護模式,很多制度都應該重新檢討與思考。

病人是生命最後一場戲的主角

我以前在花蓮慈濟醫院負責「心蓮(安寧)病房」時,不管白天上班、晚上或假日值班去查房,如果病人正在熟睡,旁邊有家屬或志工在場,他們的標準反應就是:趕緊把病人叫醒!而我的標準對策就是:立刻制止這樣的衝動行為。我會對家屬或志工說:「請不要把病人吵醒,讓他好好睡到飽。等他醒來,如果想要看到醫師,再請通知我。」將心比心,因為我自己熟睡時,也會痛恨被人硬是叫醒。
 
為什麼家屬或志工會有這種反應呢?因為在過往的醫療體系中,主治醫師是「最大咖」,而且通常每天只會查房一次,錯過這次就要等到隔天,這是典型的「醫護本位主義」。然而在「安寧療護」中,末期病人才是主角,醫護人員、家屬和志工都只是配角,必須配合病人,演出生命最後一場戲。可惜的是,醫護人員和家屬常誤以為自己是導演,有權力與能力指導病人應該怎麼演。
 
恩師余德慧教授當年腎臟衰竭需要安排「洗腎」時,住在花蓮慈濟醫院內科病房。我去探病時,他正在熟睡,照顧者說他天亮才睡,我就很「安寧」地不去打擾。白班護理師早上九點要來量血壓, 我請求說:「余老師剛睡不久,可以晚一點再來量血壓嗎?」她想了一下說:「可以,但是我要先看CVP(中心靜脈導管,打在腹股溝)傷口!」我原本是希望不要吵醒余老師,結果現在卻得先讓余老師脫褲子,這就是「醫護本位主義」的思考方式。

滿足臨終心願只是社會需求

之前曾經造成熱潮的「安寧療護」新聞:「一碗麵和五個孩子」,讓我重新思考與認識台灣新聞媒體的水準。原本主治醫師可能想藉此新聞,讓大眾看到「安寧療護」的真善美;可惜台灣新聞媒體除了販賣「羶色腥」之外,還非常喜歡「灑狗血」。媒體記者想要炒作的是:「一碗麵和五個可憐的小孩」,卻完全忽略「安寧療護」真正想呈現的重點:那位末期病人媽媽因為得到妥善的疼痛控制而擁有良好的生活品質。
 
後來又多次看到與「安寧療護」相關的兩類新聞:「生前告別式」與「臨終前的婚禮」,我認為都需要重新檢討與思考。台灣最早的「生前告別式」上新聞的是作家曹又方,她的理由是:「與其在死後告別式被讚美卻聽不到, 不如活著就先聽到!」後來有學員問我:「是否贊成舉辦生前告別式?」我反對的理由是:「明知道來的人只會歌功頌德,並不會講出真心話,不管死後或生前,根本都不值得一聽。」
 
至於「臨終前的婚禮」,根本就是不得已的「下下之策」。我開玩笑說:「說不定年輕人本來已經打算要分手,卻硬被趕鴨子上架,奉父母之命(快要沒命)而成婚,這樣真的會幸福嗎?」而且婚禮本來應該是喜事,可是在安寧病房舉辦婚禮,卻可能成為這對新人一輩子的陰影。這樣到底是在辦喜事還是喪事呢?將來回憶起來,原本是終身大事的婚禮,竟然是在如此沉重的情境下完成,這樣的人生會不會太悲慘?

放下控制,回到生命本身

根據恩師余德慧教授的說法,「臨終前的婚禮」其實只是滿足末期病人還在「社會期」的需求; 等到進入「病沉期」之後,世間事務就完全與臨終者無關。再以「社會期」而言,現代人應該要知道:「兒孫自有兒孫福,莫為兒孫做馬牛!」就算現在勉強結婚,將來能不能生兒育女、傳宗接代,或者很快離婚,都未可知。
 
因此我也想請求這些未來必然會成為臨終者的父母(也就是各位讀者),將來千萬不要以將死為威脅,強迫子女做出人生決定。
所屬出版品
生命季刊184期
活著,是最好的禮物;善終,是最美的祝福

我們以臨終病友為老師,誠心向生命學習,學習人生的終極價值以及無悔無憾的生活哲學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