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生存美學】
誰說失智症末期不適用安寧療護?
文/許禮安醫師(高雄市張啓華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) 圖/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提供
失智末期早就是安寧療護對象
我在《生命》季刊還是雙月刊的時候,第一百五十期(2018.7)就寫過一篇「不是故意忘記!只是返老還童!」文章的標題如下,「他真的不是故意要忘記、你選擇得癌症或失智症?失智症是心智返老還童!電視新聞很多是失智症、失智症病人是『活在當下』」大多數人(包括安寧療護之外其他各科的醫護人員)可能不知道:「失智症末期病人早就是安寧療護的對象!」我最近回母校高雄醫學大學參加「生命教育融入通識課程教學研習會」,特別影印「安寧療護(hospice care)服務模式與適用對象」衛教單張,給三十七位專兼任教師與多位行政人員,置入行銷「安寧療護」。
我故意刺激大家說:「這是王心運和林慧如教授夫妻檔,每學期邀我去他們『生命倫理』課堂上,協同教學『安寧療護的倫理議題』列為必考題的內容——安寧療護的三種服務模式和十四類對象。如果連大學生都知道的事,而大家身為大學教師卻不知道,可能就有點遜了!」中午下課後,有位老師來跟我確認說:「我母親失智症末期時,我問遍醫護都說:不能接受安寧療護。」我不客氣地回答:「你應該根本就問錯人,所謂『隔行如隔山』,這件事可能只有我們安寧緩和醫學專科知道,其他科的醫護人員和你一樣都不知道。問錯人,就算對方是醫護人員,都可能是『問道於盲』啊!」
失智症適用安寧療護標準入法
根據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公告施行的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」第三條:「本條例專用名詞定義如下」的「二、末期病人:指罹患嚴重傷病,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,且有醫學上之證據,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。」因此「安寧緩和醫療」的對象早就被立法不僅限於癌症末期,健保局落後這個法律九年,才終於在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公告「增列八大類非癌症末期疾病適用安寧療護」,納入的第一類就是「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(失智症)」因此,誤以為「失智症末期不能接受安寧療護」的醫護人員和社會大眾,就已經落伍將近十七年!
健保署到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六月擴充四大類對象(第九到十二類)再次納入失智症:「符合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列臨床條件者。(包括:不可逆轉之昏迷、永久植物人、極重度失智、其他疾病痛苦難以承受、無法治癒且無其他合適之醫療解決方法之疾病。)」根據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公布的「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」第十三條:「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極重度失智,指確診失智程度嚴重,持續有意識障礙,導致無法進行生活自理、學習或工作,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:一、臨床失智評估量表(Clinical Dementia Rating)達三分以上。二、功能性評估量表(Functional Assessment Staging Test)達七分以上。前項確診,應由二位神經或精神醫學相關之專科醫師為之。」
動腦運動和社會互動預防失智
我們社會以前的「養老」觀念是:「老來就要享福!」因此,最好什麼事都不用做,由孝子賢孫奉養,尤其是媳婦要負責幫公婆的大小事情都「傳便便(台語)」。這樣的觀念早就已經落伍,所謂「用進廢退」,「學如逆水行舟,不進則退」,我們的腦力(心智運作)和體力(身體功能)都一樣:越是不用,就會更加快速退化,回到老話一句:「要活就要動」,台語說:「越躺越懶屍」因此要讓老人越是不方便,例如要經常自己起身拿東西、自己把手伸長去夾菜,而不是「茶來伸手,飯來張口」,這樣比較不容易罹患「肌少症」。(我當年讀醫學系到民國八十年畢業時,還沒有這個疾病名稱)
這是個「終生學習」或「終身學習」的時代,就是要「活到老,學到老」!有專家說預防失智症要做到「三動」:動腦、運動和社會互動。根據《老年醫學急性照護》(台大醫院老年醫學部照護團隊合著,合記圖書二○二○ 年五月初版)第四章「老年症候群及臨床常見病況」第十五節衰弱症的學習重點指出:「衰弱症的危險因子包括高齡、功能減退、體重減輕、多重用藥、經濟不佳、孤立、身體或精神的共病症。衰弱症是許多不良結果重要預測因子,包括失能、醫療高使用率以及死亡。」因此「三動」不僅可預防「失智症」,還可預防「衰弱症」、「肌少症」,甚至還能預防失能與死亡。
讓失智者維持在熟悉地方生活
《老年醫學急性照護》第四章第三節失智症的學習重點指出:「失智症老年病人在住院中發生老年症候群的風險較高,且有較長的住院天數、較高的醫療費用與較高的再住院率與死亡率。」前言中強調:「許多失智症的住院病患並無失智症的診斷紀錄,部分原因為醫療團隊對此疾病缺乏警覺性。」二、流行病學(59頁)顯示:「台灣失智症的盛行率隨著年齡的增加而遞增,大約呈每五歲盛行率倍增之趨勢。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約每十二人有一位失智症者,而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則每五人即有一位失智症者。依據過去文獻,住院病患約百分之二十五有失智症。雖然住院高齡病患失智症的罹患率高,但醫療人員未確診或未確認失智症的比例高達百分之五十六。」
在台灣要確定診斷「失智症」,必須是神經內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。但是就連當過三大醫學中心(台大、北榮和亞東)院長和衛生署長的林芳郁醫師,當被診斷罹患失智症時,被譽為「台灣整形外科教母」的太太林靜芸醫師的反應竟然是:「什麼是失智症?我是醫師,我怎麼沒聽過這個病?」因此,長期照顧的問題出在醫護人員與社會大眾同樣都缺乏醫學常識。幾年前我曾受邀擔任專家評審,列席參加「內政部(後來轉歸衛生福利部)南區老人之家」的失智個案研討會,有員工提出:「有位老人最近被診斷失智症,被我們搬到新設立的『失智照顧專區』,就一直吵著要回去原本習慣住的地方。」
我不客氣的評論說:「歐美早就已經在推動『失智友善社區』,我們的官方機構卻還在標榜設立『失智照顧專區』,這是『失智症病人集中營』的概念。你們要知道:失智症病人最忌諱被搬家,原本日常過生活的熟悉地方,舊事物的記憶刻得很深,比較不會忘記,一旦被迫搬到陌生的地方,因為失智而無法學習新事物,病情馬上會變得更嚴重。」可惜在台灣,住在鄉下老家的父母長輩(老人)一旦被診斷失智症,移居到都市的子女晚輩都會想把老人搬到都市照顧,卻鮮少有子女願意回鄉下老家照顧失智症長輩,因此失智症病人的症狀通常是被迫加速惡化。
人生五色五味──第十三屆全國安寧療護繪畫比賽
萬物是指人、事、物;禮讚是一種尊敬與讚嘆,萬物禮讚是以生活中所遭遇的人、事、物、及情感認知作為體會,以「親人」、「工作」、「友誼」、「自我」、「信念」五個主題作為發想。
所屬出版品
生命季刊185期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