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生存美學】

你想知道病情嗎?—從病情告知到病程溝通

文/許禮安醫師(高雄市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)
圖/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提供
 
根據醫師法第十二之一條:「醫師診治病人時,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、治療方針、處置、用藥、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。」以及醫療法第八十一條:「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,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、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告知其病情、治療方針、處置、用藥、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。」
 
法律條文中的「或」,是二擇一,因此醫師「依法」可以不用告訴「病人」病情,只需要向「其家屬」、「其法定代理人、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」告知其病情。
 
直到民國八十九年立法公告施行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八條:「醫師應將病情、安寧緩和醫療之治療方針及維生醫療抉擇告知末期病人或其家屬。但病人有明確意思表示欲知病情及各種醫療選項時,應予告知。」給病人有「主動詢問」才可獲得「被動告知」的權利。
 
該條例公告三年後,一○八年一月六日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五條:「病人就診時,醫療機構或醫師應以其所判斷之適當時機及方式,將病人之病情、治療方針、處置、用藥、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等相關事項告知本人。病人未明示反對時,亦得告知其關係人。」法律規定必須「告知本人」,但這兩個法律對違反該條都沒有罰則,「徒法不足以自行」,違法既然不罰,當然不需守法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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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病情告知」不該是單次單向輸入法

就讀國立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研究所期間,我把從事「安寧療護」的十年心血寫成碩士論文《病情世界的多重現象分析》,指導教授是台灣「生死學與心理學」大師余德慧教授,後來全文編印成佛教善書《橫跨生死長河》出版。
 
我的研究問題點來自花蓮慈濟醫院某次「安寧療護」會診,外科病人肚皮上不只一道刀疤,還有腸造口和留置引流管。我問病人:「你肚子開過什麼刀?切除了什麼東西?」他只回三個字:「不知道。」我跟外科主治醫師確認是否已告知病情?該醫師很生氣的說:「我昨天明明通通告訴他了,他怎麼可以說不知道?」因此我認為:一般人以為的「病情告知」,通常只是單次與單向的告知。
 
醫師覺得他「通通都告訴病人」了,不管病人是否一次都能聽懂,更不管病人是否有聽沒有懂;就算病人聽不懂,還是理直氣壯覺得自己有盡到病情告知的責任與義務。
 
護理師對病人進行衛教,有個流程叫「回覆示教」,請病人再講一次,以確認病人是否聽懂。但醫師對病人進行「病情告知」,卻沒有請病人「回覆示教」,因此醫師有講但病人都沒聽懂,就變成很理所當然。
 
我後來把實際應該做的「病情告知」改叫「病程溝通」:主治醫師要在疾病進展過程中,不斷與病人做雙向溝通。更後來我用「病情世界」:末期病人的「病情世界」和常人的「健康世界」不同,他們帶著有「病情」的身體,想要繼續活在「世界」裡。

病情告知的直接與婉轉

「新冠肺炎」疫情之後,我開始在天主教高雄聖功醫院「畢業後一般醫學(PGY)醫師之社區醫學訓練」,每兩個月一梯次對年輕醫師演講安寧療護,其中一個主題是「病情告知與病情溝通」,但時間總是不夠我講故事。
 
最近去參加長照課程(Level III)當學員,聽到講師(護理師)分享親身經驗:「我陪我爸去看檢查報告,主治醫師竟然直接對我爸說,『你這個已經是肝癌末期,剩下沒多少時間!』我是專業護理師,聽完都快瘋掉,真不敢想像我爸聽到是什麼心情。」講話太直接,當然被家屬抱怨,但是講話太委婉,家屬可能也會有意見。多年前曾有家屬說,「之前主治醫師怎麼那麼殘忍,直接跟我爸講病情!」
 
我很好奇,因為其他科主治醫師通常不會直接對病人告知病情,我很想學習,於是問家屬說:「他怎麼說呢?」家屬說:「醫師怎麼可以跟我爸說:想吃什麼就去吃,想要去哪玩就趕快去玩!」我說:「醫師這樣好像什麼也沒說啊!」家屬氣憤的說:「醫師這樣講,那我爸不就什麼都知道了。」
 
我以此對「PGY醫師」說:「如果病情告知可以那麼簡單,將來你們當主治醫師做病情告知的『SOP(標準流程)』,只要對病人講:『從現在開始,你想吃什麼就去吃,想去哪裡玩就趕快去玩!』衛生福利部和全民健保署只需要拍廣告努力教育社會大眾:『以後當你生病,聽到醫師講出這句話,就表示你已經末期!』這樣我以後演講『病情告知與病程溝通』,可以只用幾句話解決,不用開辦六小時的課程。」
 
但是「鐵獅玉玲瓏」有句名言,「代誌不是像憨人所想的那麼簡單!(閩南語)」

台灣醫師缺乏病程溝通訓練

我對這些未來的主治醫師說,「台灣的醫師很會對家屬進行病情告知,但是很不會對末期病人做病情告知。因為一來都被家屬阻止與禁止告知病人,違反倫理和違背病人有知道病情的權利。二來把責任都推給主治醫師(VS)。當末期病人詢問時,住院醫師(R)和總醫師(CR)可以推說:『等主治醫師來查房時,你再問他。』當總醫師升任主治醫師時就不好意思再推給主任或院長,只好硬著頭皮上場。但是,台灣的醫師通常『只能逞強、不能示弱,誰也不服誰』,不管告知的反應和結果如何,都不會開口去問別的主治醫師:『你都如何對末期病人做病情告知?』至少我從事安寧療護已經將近三十年,從來沒有別科的主治醫師問過我這個問題。」
 
我在花蓮慈濟醫院心蓮病房當主治醫師時,有位年輕護理師想學習「病程溝通」,我當然要找比較能夠接受的病人來示範。我帶著她去跟一位黑道大哥進行「病情告知」,大哥聽到我簡單告知病情與現況後,口氣很阿莎力的說,「許醫師,多謝你告訴我,我一點都不怕死!」我就結束話題離開。
 
我在「病情告知」後都會對護理師交班,報告大致和病人談了什麼,請護理師追蹤觀察病人的情緒反應。結果隔天大夜班護理師交班說,「大哥半夜躲在棉被裡面偷哭。」我才知道我錯了。原來大哥不能被看出來是「俗辣(閩南語)」,有年輕護理師在場,表面上當然要維持大哥的面子。我沒有能力帶新進醫護人員或醫護學生進行「病程溝通」,因為病人的情緒表現可能會受到干擾。我知道這是我能力不足,可是一直沒有對策去改善,因此不知道如何傳承給年輕一代的醫護人員。
所屬出版品
生命季刊173期
活著,是最好的禮物;善終,是最美的祝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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