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活動報導】

為愛而寫 生命手書:預立安寧緩和意願與醫療決定

 
八月五日,蓮花基金會舉辦「為愛而寫 生命手書—談預立安寧緩和意願與醫療決定」課程,邀請病人自主權利法核心講師、醫療社工師褚秋華主講。三十位學員透過課程,更加理解安寧緩和醫療與《病主法》的重要性,體會到「善終不是運氣,而是來自準備與選擇」。

當醫療、法律與愛同行

褚秋華指出,「生命手書」是在意識清楚時,簽署醫囑與遺囑等法律文件,不僅保障個人醫療自主,也讓家人明白選擇,避免衝突與糾結。她強調:「愛不是口號,而是行動。為自己的善終做決定,是愛自己,也是愛家人。」
褚秋華社工師在志工課程中帶大家認識安寧緩和醫療的重要性。

台灣於二○○○年公布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,尊重末期病人的醫療意願,減輕或免除其生理、心理及靈性痛苦,施予緩解性、支持性之醫療照護,以增進其生活品質。年滿十八歲的意願人可在健康清醒時簽署「預立安寧緩和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,當病人臨終或瀕死時,不再進行心肺復甦術,包含不施予氣管內插管、壓胸、電擊等急救措施,也不施行維生醫療來延長瀕死過程。若本人未簽署,當意識昏迷無法表達時,可由家屬簽署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」也就是DNR(Do Not Resuscitate)。

褚秋華分享,她已協助數千人完成意願書註記。她形容意願書是一道「護身符」,能減輕病人與家屬的痛苦,「有簽有保庇,簽署後會更懂得珍惜生命,並非觸霉頭」。
陳福森執行長在課程開始時,勉勵志工們精進學習。

 

預立醫療決定書 愛的責任與行動

二○一九年正式上路的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,讓人們能在健康清醒時,透過專業諮商完成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(簡稱AD)。褚秋華以愛的密碼「五二四○=我愛是你」幫助記憶重點:
・五種臨床條件(末期、不可逆昏迷、植物人、極重度失智、其他重症)
・二種醫療選項(維持生命治療、人工營養與流體餵養)
・四種意願(拒絕、限時嘗試、委任代理人、接受)
・○代表你
 
她強調,病主法是一份愛與責任的承諾,而非冰冷條文。六年來,她已協助近五百人完成簽署。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(簡稱ACP)門診中,團隊促進家人和諧互動,選擇合適的照護方式,甚至將善終交代事項書寫下來一起上傳到健保卡。多數簽署者期待尊嚴善終、不願拖累家人,也希望避免家屬承擔艱難的醫療決策。統計顯示,九成以上簽署者選擇拒絕痛苦且無意義的治療。今年五月起,健保擴大給付醫療照護諮商費用,對象包含六十五歲以上長者、重大傷病患者、安寧收案個案及輕度失智者,將有助於提高簽署率。
透過褚秋華志工師詳盡細膩的說明,學員們收穫了一份珍貴的生命禮物。

留愛,而非留憾

課後,學員們表示,透過課程更清楚理解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與《病主法》的核心精神,深刻感受到「預立」的重要。他們期盼未來有更多人能接觸相關課程,提早準備,才能以愛守護自己與家人。
 
課程最後,褚秋華提醒大家:「預立醫囑,不只是談死亡,而是談如何有意義地活到最後一刻。」生命因愛而生,醫囑為愛而立。「生命手書」是一場從樂活到終活的生命教育,也是送給自己與家人最珍貴的禮物。
所屬出版品
生命季刊182期
活著,是最好的禮物;善終,是最美的祝福

我們以臨終病友為老師,誠心向生命學習,學習人生的終極價值以及無悔無憾的生活哲學!